澧县*中、澧县文体广新局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发布人: ************ |
发布日期:****-**-** |
分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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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澧县*中、澧县文体广新局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详细 | ******* | ******* | 参见项目基本情况或借助投标工具下载后查看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降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成本,常德市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不见面网上投标(响应)、不见面电子开标(谈判、磋商、询价)。
包名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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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无 |
包名 |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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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中、澧县文体广新局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证合*的营业执照原 件扫描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原 件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 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扫描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张图片); ( 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详见模板。)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在***.***********.***.**和***.****.***.**现场联网查验) |
其它说明:
包名 | 优惠原因 | 优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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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中、澧县文体广新局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小微企业 | **% |
监狱企业 | **% | |
残疾人企业 | **% | |
节能产品 | 4% | |
环境标志产品 | 4% |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计费基数 | 取费费率 | 算 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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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及服务 | 工程 | 项目金额 |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 | X≤*** | 1.2% | 1.0% | *** | ***×1.2%=1.2 |
2 | ***<X≤*** | 1.1% | 0.**% | *** | 1.2+(***-***)×1.1%=5.6 |
3 | ***<X≤*** | 1.0% | 0.**% | *** | 5.6+(***-***)×1.0%=8.6 |
4 | ***<X≤**** | 0.8% | **** | 8.6+(****-***)×0.8%=**.2 | |
5 | ****<X≤**** | 0.4% | 0.**% | **** | **.2+(****-****)×0.4%=**.2 |
6 | ****<X≤**** | 0.3% | **** | **.2+(****-****)×0.3%=**.2 | |
7 | ****<X≤**** | 0.2% | **** | **.2+(****-****)×0.2%=**.2 | |
8 | ****<X≤**** | 0.1% | 0.**% | **** | **.2+(****-****)×0.1%=**.2 |
9 | ****<X≤***** | 0.**% | ***** | **.2+(*****-****)×0.**%=**.2 | |
** | X≥***** | 0.***% | 0.***% | ***** | **.2+(*****-*****)×0.***%=**.9 |
包名 | 法律依据 | 报价证明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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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中、澧县文体广新局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须提供同类项目采购信息及成交合同、所投产品涉及的开发费用成本证明、硬件原材料采购**证明、生产组装成本费用证明、运输成本费用证明、实施安装成本费用证明、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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