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 | ***************** | 总价 | 人民币*******.**元 |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邀请招标的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次)已于****年08月29日**时**分在**************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7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6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至****年9月3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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