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保开学电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年保开学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要求中标人****年8月**日前,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装完毕。(如逾期交货,每延误*天,按中标金额的*分之*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同时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进行生产、供货督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 3.2 履行地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运输方式:采用汽车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3.2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 5.2.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照*般程序进行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有权随机对乙方进行供货、安装督查检查工作。 6.1.2按照供货和安装的进度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相关款项。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享有甲方未支付货款货物的所有权。 6.2.2及时组织货源,按时完成供货和安装工作。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8月1日 生效 **.其他条款 **.1合同的变更 **.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分之*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3合同转让和分包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3.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4.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4.2 任何*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3 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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